6 复合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


6.0.1 用于建筑内部装修的复合材料,可包括不同种类材料按不同方式组合而成的材料组合体。
6.0.2 复合材料施工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 复合材料燃烧性能等级的设计要求;
    2 复合材料进场验收记录、燃烧性能见证检验报告或抽样检验报告;
    3 现场对复合材料进行阻燃处理的施工记录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0.3 下列材料进场应进行见证取样检验:
    1 A级、B1级和B2级复合材料;
    2 现场进行阻燃处理所使用的阻燃剂的阻燃性能及防火涂料的防火性能。
6.0.4 现场阻燃处理后的复合材料应进行抽样检验,其燃烧性能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 8624的有关规定进行检验。
I主控项目
6.0.5 复合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核查见证检验报告或抽样检验报告,检查进场验收记录或阻燃处理记录。
6.0.6 采用复合保温材料制作的通风管道,复合保温材料的芯材不得暴露。当复合保温材料芯材的燃烧性能不能达到B1级时,应在复合材料表面包覆玻璃纤维布等不燃性材料,并应在其表面涂刷饰面型防火涂料。防火涂料湿涂覆比值应大于500g/㎡,且至少涂刷2次。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II一般项目
6.0.7 复合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饰面层内的芯材不得暴露。
    检验方法:观察。

条文说明
6 复合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
6.0.1 本条规定了本章的适用范围。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人们对工作、居住环境质量要求的提高,复合材料的种类将会越来越多。
6.0.2 本条规定的技术资料是建筑内部装修子分部工程验收和工程验收的内容。
6.0.3 本条规定了复合材料见证取样的范围以及阻燃剂和防火涂料的见证检验要求。
6.0.4 现场处理的复合材料的燃烧性能无法判断,需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 8624检验确定的。
6.0.5 首先应检查设计中各部位复合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要求,然后通过检查进场验收记录确认各部位复合材料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对于没有达到设计要求的复合材料,再检查是否有现场阻燃处理施工记录及抽样检验报告。
6.0.6 外缠玻璃布是为了保证防火涂料的喷涂质量。
6.0.7 复合材料的防火安全性体现在其整体的完整性。如饰面层内的芯材外露,则整体使用功能将受到影响,其整体的燃烧性能等级也可能会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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